作为一名教师早晚会有一天退休,那么当我们退休之后我们还能得到哪些福利和保障呢?带着这一个问题,小编找了相关法律规则,仔细查阅资料,得到以下几点内容,希望身为教师的你们能够仔细看一下,以备以后之用。
《教师法》对教师的福利待遇作了如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以上就是法律对教师退休之后的相关保障和福利规定,不管我们到不到退休的年龄都应该提前知道这些内容,为自己以后退休做好准备,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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