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问:教师资格证其实对于像我一样想要做教师的考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教师资格证与教师资格认定的话,是没有办法做一名真正的教师的,所以说我想要在报考明年的教师资格证之前能够了解一下2013年四川省教师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的相关资料。
育德答: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哪些机构有权认定哪些种类的教师资格?
1、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具有学士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 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
一、 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订购和颁发单位分别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订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颁发。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没有统一规范?
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的法定文本,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三、如何确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有效性?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统一编号,并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钢印后方为有效。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如何保管?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怎样补办?
1、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者按以下程序办理补发申请:
(1)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持证人持遗失声明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发申请
(3)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补发
2、教师资格证书因损坏并影响使用者按以下程序办理更换申请:
(1) 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更换申请
(2) 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更换。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收回和集中销毁。
上面这些内容非常详尽的为考生们讲解了2013年四川省教师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的相关资料,考生们如果想要了解与这方面有关联的内容的话,不妨先认真的看一下上面这些信息吧。
本文标签: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013年四川省教师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的相关资料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jszg.sc.cn/)
《四川教师资格证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