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让自己拥有好的教师资格考试考前复习状态,多加的了解一些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注意事项,对于我们大家的备考会有很大的帮助。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大家能够注意。
考试地点:
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招考部门确定,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
考试纪律:
1、考生在考场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者传递暗号;
2、不得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3、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4、不得将试卷等带出考场;
5、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成绩公布:
全省组织集中阅卷,考试成绩可于2009年4月30日起在江西教育网或考试大网教师资格频道查询,请各位考生关注。
查卷申请:
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于5月8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提出查卷申请,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5月10日前汇总报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于5月12日前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查卷。
希望以上所介绍的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注意事项,能够帮助我们大家调整好自己的考前备考状态,帮助我们大家更好地适应考前的备考环境,让我们大家能够更好的走进考场。
本文标签: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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