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们,在考试之前,一定都会对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去做一个大致的了解,那么考生们是否咨询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了呢?有些考生们看着别人考取教师资格证,也就跟着考取,自己并没有了解教师资格证,那么这样的考生还是先来看一下教师资格证的有关事项吧。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根据国家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都是统一注册和建档,全国通用且无需年审,终身有效。但是教师资格证“终身制”即将被打破,部分省市目前开始试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撤销原则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侮辱学生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原发证机关负责办理收缴证件,归档备案。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程序
1、补办申请人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本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并取得遗失声明媒体介质原件或该新闻媒体的书面证明材料。
2、申请者持本人上述所需材料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核实原存档材料认定结论的基础上,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种类、数量及各项信息,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
上面描述的这些教师资格证的有关事项(二),一定让考生们了解了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了吧,那么即将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们一定就要付出自己的努力了。
本文标签: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的有关事项(二)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jszg.sc.cn/)
《四川教师资格证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上一篇:教师资格证的有关事项(一)
下一篇:考试教师资格证需要看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