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小编现在就将2013年下半年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给大家,请有意向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时刻注意考试动向。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丽水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者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上半年)。报名时,请区分全国统考及非全国统考(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报名入口。报名前,请到丽水教育网下载并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二)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带上相关材料到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市直、莲都区及开发区的申请人员直接到丽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囿山路12号)现场确认。各地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告知申请人员关注“丽水教育网”,认定工作相关信息将适时在网上公布。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①《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时打印,复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文凭的还需带师范专科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非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毕业人员还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⑧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审核上报
各县(市)教育局于10月23日前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统一用档案袋每人一袋装好后上报,提供材料包括前四(二)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相关科室公章)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体检
各县(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安排;市直、莲都区及开发区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人员由市教育局于10月16日下午组织进行。
(五)教育教学能力考试
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专业面试和试讲)考核。考试时间为11月2日,考试地点为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认定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2202305。
以上就是2013下半年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请所有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仔细阅读,并且时刻关注我们育德教育网站的动向。
本文标签: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013下半年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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