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是教师资格考试高频考点之一,下面我们的讲师为大家讲解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考情分析以及相关知识点:
一、考情分析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是教师资格考试当中的高频考点。可以从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和万民法等角度进行考查,尤其注重考查罗马法对后世的深远影响。考查形式灵活多样,在历次考试中针对这一内容的考查形式主要以选择题、材料分析题等方式呈现,这就要求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除了要着重掌握基本史实外,还要注重史料的分析和运用。
二、知识点呈现
(一)罗马法的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罗马法的概念(广义):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即罗马奴隶制国家时期:共和国、帝国、东西罗马帝国)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1.习惯法:
(1)时期:罗马共和国早期(公元前509年,公元前6世纪末)。
(2)特点:法律和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3)局限性:由贵族担任的法官,经常随心所欲的解释法律,损害平民的利益。
2.成文法:
标志:《十二铜表法》——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
(1)背景:①习惯法的局限性;②平民与贵族长期斗争的结果。
(2)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清晰。
(3)目的:维护私有财产和贵族利益。
(4)评价:《十二铜表法》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的利益;但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而且根本上仍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第一阶段: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公民法:罗马共和国时期,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十二铜表法》以及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等。适用范围是罗马公民。
(2)万民法:在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原因:
①罗马帝国扩张,疆域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不同民族间矛盾日益突出,公民法已无法应对新变化;
②罗马帝国皇帝高度重视法律制定;
③法学家也积极编撰法典。
2.第二阶段: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三)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1.形式上: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
2.适用范围上:分为公民法和万民法。
3.基本内容:
(1)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自然法原则:天赋人权、言论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司法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制度(结合)。
(四)罗马法的实质及影响
1.实质: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2.积极:
(1)对罗马:维系统治。
提高了行政效率,缓解了社会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稳固了帝国统治,成为罗马统治有力的支柱。
(2)对后世:影响深远。
①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②是近现代欧美国家立法和司法的理论基础;
③是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推进发展资本主义的有力武器;
④对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产生影响。
3.局限
(1)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2)提倡保护私有财产,而奴隶没有财产;
(3)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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