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大邑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①党校学历除外,②“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各类成人教育的应届毕业学生认定教师资格,须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含国考合格的考生)于9月11日--10月15日(周末及法定假日除外),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注:1、请注意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2、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网报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注: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2.国家正式单位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
⑥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户籍不在大邑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大邑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六、咨询电话:88265223 (余老师 黄老师)
大邑县教育局
2017年9月8日
本文标签: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认定公告 2017秋季四川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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