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绵阳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县市区、科学城教体局,园区社发局,市内高、中等学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 2018 年春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8〕1 号)及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绵教体函〔2014〕82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 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绵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 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申报,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三)向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 2018 年 4 月 1 日—4 月 30 日(7:30—23: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于 4 月 2 日—5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午8:00 至 11:00 到解放军第 520 医院门诊部二楼参加体检,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 278 号双碑万向汽车城后面,联系电话:0816—2467350。为统筹安排每日体检人数,请申请人提前 2 天与医院联系,确定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张近期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费、候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取回体检表。体检费用直接由医院收取。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请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体局,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西科大城市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本校确认点,市属学校、未设确认点的其他高校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地点”选择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申请者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见附件 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
①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下载成 PDF 格式用 A4 纸双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和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并盖章(各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和证明无效)。
④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⑥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单位出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 8 条“有无犯罪记录”处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
⑦近期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要与
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2)参加国考合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未参加国考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①师范类专业申请人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户籍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但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及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2017〕115 号)规定办理。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试讲题目等有关事宜将提前在绵阳教育体育网(网址:http://www.my-edu.net)公布,预计测试时间:5 月下旬或6 月上旬。请特别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测试通过名单及证书领取时间也将在绵阳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等规定,教师资格认证收费:190 元/人。
三、材料整理和报送要求
(一)所有复印件统一用 A4 复印纸,申报材料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申请人姓名等,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校在开展现场确认工作时,要按照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绵教体函〔2014〕82 号)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现场确认后的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确认结束后,汇总形成申报人员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于 5 月 9 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收取材料地点: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四楼)。四川省自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查询网址:http://kj.sc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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