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春季各市(州)、区(市、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系统开放做如下调整:
1.“中国教师资格网”及现场确认用户开放时间:3月21日至5月27日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认定用户开放时间:每个工作日的8:30—22:00.
(二)全省统一认定时间:4月1日----7月10日;数据处理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三)我省具体安排如下:
1.春季认定工作准备及各认定机构认定信息发布:3月25日--3月31日;
2.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内:8:30—17:30)。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27日,具体时间由各认定机构在此范围内确定。
4.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由各级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于6月20日前完成。
5.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7月10日。
二、要求:
(一)今年春季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要求,严格认定标准和程序、严格认定工作全过程的管理。保证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人要在认定工作准备阶段对操作人员使用的“USBkey”进行检查,检查包括“USBkey”存放处、“USBkey”使用PIN码和进入系统的密码。“USBkey”遗失、PIN码、密码遗忘的,及时与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不可因进入不了系统影响申请人的申报。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主动与本辖区的各类全日制高、中等学校联系,告知本次认定的时间安排、申报要求。各类全日制高、中等学校,为保证应届毕业学生就业,要协助当地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提供申报渠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同时学校教务部门应严把材料初审关,保证所提供的上报材料为学生能按时毕业的材料。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制定出本机构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并将计划由各市(州)汇总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五)《教师资格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不得以学校名义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在认定过程中和认定结束后两次领取。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定期注册补发、换发、重发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办法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填报《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机构名称情况汇总表》(附件1)。
2.各级认定机构填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管理人员、系统操作员登记备案表》(见附件2),登记备案表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文档),在3月31日前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未上报登记表的市州,认定管理系统将不开通。四川教师资格QQ群将及时根据上报名单更新。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锦阳
联系电话:028-86138701 传真电话:028-86138703
电子邮箱:scjszgzx@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3月10日
本文标签: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全国动态 四川省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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