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报入口选择说明(网报时间:9月12日—14日,9月18日—19日)
(一)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请点击
(二)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申请人,请点击
二、关于调整北京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2016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规定,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9月12日—16日(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7:00。
9月15日—17日正值中秋节假期,由于放假期间的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停止开放,故15、16两日申请人将不能进行网报。为保障广大申请人享有充足的网报时间,特将网报时间调整如下:
1.9月12日—14日(周一至周三),每天8:30—17:00;
2.9月18日—19日(周日至周一),每天8:30—17:00。
特此公告。
网报时间调整为申请认定造成不便,我中心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三、申请教师资格须知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1)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4或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原件一式两份,将思想品德鉴定表与申请表一起用胶水将左侧粘贴整齐)。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好并盖好公章
有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组织人事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应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单位是企业或公司的也可加盖所属党委公章);
有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无组织人事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三栏上还需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
没有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三栏上还需加盖北京地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
在校学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现就读学校院系或院系党总支出具,加盖公章即可。
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用于证明申请人人事关系在北京,并说明思想品德鉴定表中“7.有无行政处分记录”、“8.有无犯罪记录”、“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三项的实际情况;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版
(三)、学历证书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类申请资格学历要求)
(2)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仅适用于春季认定)
(3)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军队院校学历要有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定证明,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联系电话:010-61139123。
(4)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
(5)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需在 “学信网”上进行学历验证,并出具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四)、体检证明原件和原件的封面、个人信息页及结论页的复印件(查看体检标准和指定医院)
(五)、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看普通话水平要求)
(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必要时,应认定单位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八)、师范类直接认定人员的补充说明
1.出具的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单
2.原师范院校合并到综合大学仍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由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日期。
(九)、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十)、其它要求
1.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不能受理。
2.请各类申请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3.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同时或先后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全国范围内)
四、北京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工作安排
(一)受理时间
1.受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提交材料:9月20日(周二)至23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受理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提交材料:9月20日(周二)至23日(周五),具体时间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
查询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二)受理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交材料地点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详见本网站“联系我们”;
2.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相应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确认点应选择“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参加秋季认定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16年3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6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4.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5.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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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全国动态 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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