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下半年我省为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份。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省〔2015〕10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赣教师字〔2015〕15号)文件精神,我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设区市。按照有关建立健全考试管理体制要求,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考区考点的设置和申报、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等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要切实加强对考试的组织领导和监管。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选聘培训考务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在考试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对发生问题严重的考点,将情况核实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考点学校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直至撤销其考点资格。
二、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凡户籍所在地在江西省,并取得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江西省内2015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符合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4.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报名、缴费
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13日(含节假日)。
2.考区网上审核时间:2015年9月7日—16日。
3.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7日—18日。
按照《江西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5〕982号)的规定,按每考生70元/科的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缴费成功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未经考区网上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参加报名考试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停考2年;如笔试考试通过后查出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允许其参加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
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2015年9月7日9:00—9月13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报名。考生按本人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并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33号)处理。
八、措施保障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安排在各设区市标准化考场进行。按照考务要求,每个考场要配备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和手机信号屏蔽仪等反作弊工具。强化考风考纪管理,严查各类替考以及高科技舞弊行为。加强安全保密工作,试卷保密室必须经相关安全保密部门验收合格,并且实行无间断、无死角24小时视频监控。
九、其他事项
1.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2.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11月30 日。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4.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
5.咨询电话:0791-86765571(徐老师)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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