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领取要求和所需证件
请合格的考生先行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并记下本人的合格证书编号,本人再凭身份证原件和合格证书编号前往参加面试的考区城市领取合格证书(两者缺一不可)。
二、领取地点和时间
1,贵阳考区
四川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教育考试科(四川师范大学宝山校区综合楼一楼大厅),电话:0851-86702453;
领取时间:7月8日至10日工作时段,逾期则每周三下午工作时段到2楼四川师大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认证科领取。
2,遵义考区
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电话:0851-28928298;
领取时间:7月15日至17日的工作时段。逾期则9月1日后工作时段。
3,毕节考区
四川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西区综合楼一楼大厅学生事务中心,电话:0857-8330294
领取时间:7月8日至10日工作时段,逾期则9月1日后工作时段。
三、特别提示
1、因身份证丢失、或其他情况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户籍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得领取合格证书;
2、请他人代领合格证书的,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亲笔委托书;
3、获取考试合格证书后,有关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事宜,请在合格证有效期内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4、请考生妥善保管合格证。如有遗失,补办事宜请直接访问教育部考试中心报名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5-7-2
本文标签: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公告 四川省2015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领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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